本报讯 河南省夏邑县人民法院通过建立院领导抽案评查机制,有效促进了全院案件质量进一步提升。截至今年8月底,该院共评查各类案件921件,其中院领导抽评140件,案件优秀率达到90%以上,不合格案件数为零。
抽案评查,即先由各业务庭每月底对本庭所审结案件从立案、财产保全措施、庭审、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法律适用、案件信息录入等方面进行初评。初评结束后,各业务庭将卷宗移交院审判管理办公室进行常规评查。常规评查结束后,再移交由各业务庭骨干力量组成的六个评查组审评,评查组将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庭并在全院通报。在评查组审评结束后,由院审判管理办公室为每位党组成员分别在电脑上随机抽取20件案件进行再次评查,以便党组成员充分了解案件质量情况及评查人员是否认真评查。发现应查出而未查出的问题,评查人员与案件承办人承担同等责任,由院纪检监察室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10-9 4版 苗合理 李献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