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口老龄化迅速发展,涉老维权案件不断增多。今年以来,三门峡市两级人民法院主动延伸民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探索保护老年人权益的新方法、新途径,高质量、高的效果审结一大批涉老维权案件,为广大老年人献上了属于他们的一份尊老敬老情。
始终坚持部门联动,深入开展送法下乡活动。三门峡市两级法院持续开展三留守专项活动,主动把工作向前延伸,从事后保护转变为事前预防。并努力与民政、妇联等部门协作,深入农村开展送法下乡活动,提升老年人自我保护能力;在“九九重阳节”前夕,两级法院驻村工作组积极走访帮扶留守老年人,为老年人献上节日的慰问。
加强宣传,营造敬老爱老氛围。加大法制宣传力度,特别是以“重阳节”等重大节日为宣传契机,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多种形式曝光典型案件,增强全社会尊老、敬老、爱老意识,营造浓厚的爱心助老社会氛围。
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快立、快审、快执。结合老年人年老体弱的实际情况,简化立案手续,材料不齐的帮助予以补充;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坚持上门立案;对经济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及时有效的司法救助,在立案大厅设有法律援助、律师咨询等导诉联系点,并实行诉讼费的减、免、缓,确保其打得起官司。
坚持依法审理与特殊保护并重的原则。对涉及老年人维权纠纷,优先站在老年人生活的角度,始终坚持“爱心、细心、耐心、热心”的工作原则,切实保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对于涉及老年人的家庭纠纷,始终坚持调解为主,主动邀请与当事人有特定关系的人参与调解,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工作,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对于涉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事实清楚的案件,于法有据,及时裁判解纠纷;对于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活动,予以严厉打击,充分发挥刑事审判的职能作用。
审执兼顾,全面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在坚持严格公正审理的同时兼顾案件执行,主动督促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将拒不履行的及时移送执行。对于进入执行程序的“涉老”纠纷,优先立案、优先执行,全力做维护涉老权益的热心人、贴心人。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依法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使老年人有屈能诉、有冤可申,以达到审判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律效果,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真正实现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依、老有所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