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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实施五大工程 建设平安社会

发布时间:2014-09-29 09:25:48



    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院长 荣延平

    人民法院要始终以抓好群众工作这一政治优势,作为进行社会治理、参与综治维稳的法宝。近年来,我院积极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用最贴近群众的态度、最贴近生活的方式、最贴近实际的做法,时刻将群众所想、群众所需放在心上,心行合一,真正落实司法为民各项举措。我院在优化服务功能上下功夫,坚持开展“五大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高效的服务环境,为建设富裕和谐美丽社会提供司法保障。

    专人导诉工程。为使每一位来法院的群众都能方便地咨询问题,快捷地进入诉讼程序,我院在立案区域设立导诉室,由专人负责对来访来诉群众提供咨询、进行诉讼引导。同时,印制《诉讼指南》等简易服务手册和起诉状、申请书等文书格式样本,摆放在立案大厅的书写台,供当事人比照参考。在案件受理审查阶段,立案法官还针对纠纷较大案件专门释明法律,强化个案指导。2010年以来,我院共导诉38000多人次,纠正不当诉讼3000余件,妥善处理了不属于法院主管或管辖的各类纠纷,有效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和风险。

    便民立案工程。我院以维护当事人诉权和社会稳定为原则,依法做好各类案件的立案审查工作,为广大诉讼群众提供便利。为此,我院开设立案绿色通道,对司法救助、农民工维权、三留守人员及老、弱、病、残、孕等弱势群众实行立案优先办理。同时实行假日立案、电话预约立案、邮寄立案等多元化立案方式,对外公布两部立案服务热线电话,保证随时解决当事人的诉讼困难。

    诉前调解工程。为实现公正、和谐、高效解决社会纠纷的价值目标,我院健全了诉前调解组织,立案庭设立由有民商事审判经验的法官和两名书记员组成的诉前调解组,负责诉前调解案件的审查、筛选、对当事人调解意向的引导、组织当事人调解、对调解协议的审查确认和民事调解书的制作。同时,我院建立立案分流机制,将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简易纠纷,伦理性或人身关系较强的婚姻家庭、继承、抚养、赡养等纠纷,诉前已采取保全措施的案件,纳入诉前调解的范围。

    贴心救助工程。服务群众无小事。为确保经济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我院积极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把司法救助的范围、条件制成展板,挂在立案大厅最显眼的位置,并主动告知司法救助程序,并帮助其开展司法救助事宜。针对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我院还简化了救助审批程序,实行审查、审批、受理“一站式”服务。2010年以来,我院共为260件案件的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130万余元,确保了每一名经济困难当事人都打得起官司。

    廉政建设工程。廉政是法院和法官的生命线,更是不可碰触的高压线。我院通过开设“清风茶社”、修建“廉政文化长廊”、设立“廉政书架”、建设法院网上廉政专栏、征集廉政亲情寄语、发送廉政短信等措施,时刻提醒法官自警自省,努力营造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的健康氛围。同时,我院还严格落实错案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错案的,不论在岗还是离职,主审法官终身负责。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9-28 5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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