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河南省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拐卖儿童案,以拐卖儿童罪分别判处张某、冯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00元。
张某和冯某均未到法定结婚年龄,两人没有办理结婚证,只是按照农村的习俗举行了结婚典礼。婚后,两人不务正业,有了一个女儿后仍好吃懒做,只贪图享乐,于是打起了卖孩子赚钱的歪主意。他们很快联系到了“中间人”,并以1.5万元的价格狠心将自己8个月大的女儿卖掉,两人从中获利9500元,张某和冯某很快将钱财挥霍一空。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冯某在有抚养能力的情况下,为谋取非法利益,将自己的女儿卖给他人,二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拐卖儿童罪,且是共同犯罪,遂依法判处上述刑罚。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9-27 3版 王莉莉 张小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