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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丘县法院多举措注重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4-09-26 15:33:17


    封丘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活动中,坚持以人为本,能动司法,践行八项举措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先后两次被评为“河南省老龄工作先进单位”。

    党组重视、长期坚持。封丘法院对涉老维权工作高度重视,本届党组成立之初,就成立了以院长肖飞为组长,副院长薛东旺为副组长的老龄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涉老案件执行工作的领导,早在2008年7月,该院就成立涉老案件执行工作领导小组。为加强对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该院在民三庭专门组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合议庭”,在各基层法庭设立了“维老权益巡回法庭”。

    积极宣传,送法下乡。该院借助报纸、电台、电视台、法院网等平台,利用99重阳节和12.4日法制宣传日,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爱老敬老的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各法庭在审理涉老案件时,结合案情向旁听群众作爱老、敬老宣传工作。

    “三个优先”,形成制度。自2008年起,该院就实行“三个优先”制度,即对涉及老年人的案件做到优先受理、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并将“三优先”工作形成制度,贯彻落实。据统计,2010年以来,该院共优先受理、审结涉老案件205件,优先执行176件,及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立足实际、司法救助。在涉老案件中,该院为涉诉老年人建立完善了诉讼费减交、缓交、免交的制度,明确减、免、缓的范围办法,从经济上切实减轻老年人的负担。对被赡养老人如果具备低保条件,而又未办理低保手续的,审判人员及时与乡、村干部及民政部门协调,提出司法建议,帮助解决被赡养人的实际困难。

    司法便民,方便诉讼。为方便涉老诉讼,该院对所有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采取上门立案、电话预约立案服务等方式。同时还在立案庭设立了针对老年人“三费”(赡养、抚养、医疗)、“三金”(养老、退休、抚恤)案件的绿色通道。

    注重调解,呼唤亲情。在审理涉老案件时,该院选择审判经验丰富、调解能力强的资深法官主审。他们喻情于理、喻理于法,唤起亲情,从根本上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化解矛盾。为加大调解力度,法庭还主动与乡司法所、人民调解委员会、本家户族中有影响有威信的人士联系,争取在较短时间内调解结案,力争较好的社会效果。

    巡回办案,就地开庭。该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作用,积极推行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审判效率。广大法官,深入村庄、社区,在院子里、炕头上和田间地头巡回办案。对一些矛盾较深,影响较大的赡养案件,该院主动到案发地、案件多发区就近审理,就地开庭,以案说法,教育群众。

    强制执行,及时回访。对少数不履行法院判决的被告人,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免收执行费,依法强制执行,及时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基于一些调解内容不便也不能强制执行的家庭赡养、抚养案件,该院通过法官回访进行完善,及时督促履行赡养、抚养义务,有效融洽当事人的家庭关系。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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