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嘉县人民法院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面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了各项工作全面进步。9月15日,由新乡市文明办组织的省级文明单位考评组考评,标志着获嘉县法院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
领导重视,责任明确,规划科学。始终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作为法院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成立了由院长任组长的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制定了文明单位创建方案,明确了创建目标、建设内容等,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法院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考核,实现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常抓不懈
从严管理,提高素质,提升形象。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司法作风建设,规范司法行为;加强纪律作风和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和业务理论培训,坚定政治方向,提升执法水平;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和政法干警,提升人民群众司法满意度。
营造学习氛围,丰富创建活动。开办文明学校、道德讲堂,积极组织开展读书活动,建设学习型法院;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2011年受到最高法院表彰;以庆”五一”、“七一”、国庆,以及参加县全运会、老干部运动会等为载体,开展演讲比赛、书画展、到烈士陵园祭扫革命烈士等活动,丰富干警的文体生活;以成立学雷锋志愿服务队、开展“文明知行五个一”活动、“文明餐桌”活动、“送法进军营、进学习、进社区”等活动为契机,开展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提升创建水平,涌现出了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1名、集体二等功2个,全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2个、全市首届“十佳法官”1名。
加强基础建设,面貌焕然一新。2009年投入使用的审判通讯综合楼设计科学、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满足了审判执行工作的需要,机关绿化工作初见成效,2012年荣获新乡市“园林单位”称号,为干警营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四个法庭全部按照标准化法庭要求建成并投入使用,“五小法庭”建设得到上级法院充分肯定。坚持排查工作,强化安全保卫,加强办公楼防火、防盗,建院以来未发生安全事故。
加强审判管理,提升审判质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指导思想,下大力气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尤其是通过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食品药品犯罪;依法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积极推进企业改制工作;妥善审理涉及民生案件等,审判、执行工作效率和质量不断提升,推动各项工作的协调发展,受到地方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好评,连续两届获得市级文明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