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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陵法院重拳出击 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14-09-24 16:04:25


    民以食为天,群众餐桌的安全是最大的安全。今年以来,宁陵县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大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力度,为群众营造安全放心的食品环境,确保人民群众餐桌“洁净”。

    今年1-8月份,宁陵法院共受理刑事案件151起,其中危害食品安全案件39起,约占全部刑事案件的26%。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数量大幅攀升,恶性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也时有发生,一些不法分子顶风作案,多数案件呈现“低、散、小”特征;行业性案件增多,惩治犯罪涉及面广;流动性、区域性犯罪案件明显增多,打击犯罪难度不断增加;作案手段趋向新颖,犯罪行为日益隐蔽的特点。

    从严从快,打击犯罪从不手软。为依法保障“舌尖上的安全”,在审判中,该院坚持“快”字优先,“严”字当头,从保卫公众餐桌安全、维护辖区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对于涉及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判决。该法院,突出重点,强化力度,重点打击以下三类犯罪:1、发生在食品生产、加工、流通和餐饮服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案件。2、严肃惩处乳制品、饮用水、食用油、肉制品、食品添加剂、基本药品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重点品种生产经营、监督管理过程中发生的案件。3、从严惩处制售假药,劣药、农资产品等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案件。

    开通绿色通道,对危害食品安全的案件做到快审快结。为了加大打击力度,该院为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开通绿色通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涉食品犯罪巡回审判,为群众发放宣传单,引导广大人民群众不断提高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同时警示一些正在或准备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的不法分子。积极在全县营造“拒绝使用有毒添加物质,共同营造安全饮食环境”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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