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基层法庭工作开展,充分发挥基层法庭的前沿阵地作用。近日,内黄县人民法院出台意见,大力推行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工作制度,保障基层法庭各项工作全面提升。
建立“一对一”联系分包工作机制。该院专门下发了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分包方案,由院长和4名副院长对全院5个基层法庭进行分包,建立“一对一”分包机制,要求院领导切实加强与基层法庭的工作联系,每月到所联系点法庭开展工作不少于2个工作日。
坚持“四督促”、“四指导”和“两帮助”工作机制。联系基层法庭的院领导要对基层法庭全面负责,督促、指导、帮助基层法庭各项工作的开展。“四督促”:即督促基层法庭始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督促基层法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促基层法庭落实好司法改革相关措施,督促基层法庭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定”。“四指导”:即指导基层法庭全面加强业务建设,指导基层法庭全面落实司法便民各项措施,指导基层法庭大力开展党建工作,指导基层法庭加强“五小法庭”建设工作。“两帮助”:即帮助基层法庭解决“六难”、“三案”等突出问题,帮助基层法庭加强队伍建设工作。
完善重大事项解决机制。建立工作台账制度,认真登记院领导在基层法庭开展工作的时间、发现的问题、解决的困难等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由院领导与基层法庭干警研究解决,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实际困难,由院领导及时提交院党组研究解决,保障基层法庭工作正常开展。
建立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工作情况通报机制。各基层法庭每月5日前书面报送上月院领导到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汇总后统一向全院通报院领导联系基层法庭工作情况,对工作扎实、积极主动的进行表扬,对走形式、消极应付的进行批评,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