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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文明的红旗在公平正义的蓝天中迎风飘扬

  发布时间:2014-09-23 09:17:11


    太阳刚刚升起的早晨,大地万物在晨露的沁润下,迸发出一片生机勃勃的景象。旗杆下,有一支特别的队伍,浅蓝色的衬衣让他们如蓝天一般清澈,而红色的法徽给予了他们庄严伟大的使命。嘹亮的国歌响起,他们许下一生为之奋斗的承诺,在自己所属的大地上升起了一面文明司法的旗帜。这是一支人民法官队伍,他们以公正、廉洁、为民作为自己的理想信念,文明司法、司法为民,为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新局面而努力奋斗。

    一、文明司法,法官是公平、正义的化身

    公正,就是法官的灵魂。作为一名法官,就是要把公正作为自己的生命,用一身正气,来捍卫法制国家的朗朗乾坤。作为一名法官,当你身着法袍,手执法锤,端坐审判席前,迎着当事人和旁听公民景仰与期待的目光,内心总有一个声音在呼唤:人民渴求公平!社会需要正义!法官应当正直!人民相信正气!

    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曾说:理想的法官,就是正义的化身。法官作为法律的代言人,是正义的守护者、实现者。只有在法官的身上,公正的法律才能衍生一份份明辨是非的法律文书,做出一次次惩恶扬善的正义宣判。

    法官的职责不是实现法律而是实现公正。法官角色定位中的一言一行,无论是决定生杀予夺,拟或是明判分毫归属,都昭示着人间的是非善恶,弘扬着法律的公平与正义。一个正直的法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通过自己在法庭内外的言行体现出公正,避免公众对司法产生合理怀疑。当自己被称作法官,就意味着必须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当自己被称作法官,就意味着必须心如止水、超然物外;当自己被称作法官,就意味着必须清清白白、干干净净;当自己被称作法官,就成为了人们心中排忧解难、伸张正义的官。

    此时此刻,我想起了我院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法官苏兰玲同志,她从没有什么豪言壮语,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无闻,一干就是二十几年,但正是她,铁血丹心,惩恶扬善,在正与邪的较量中,为维护公平和正义付出的点点滴滴,守护着人间正道;正是她,两袖清风,一身正气,以公正的审判,捍卫着国家法律的权威和尊严,谱写了一首首激越昂扬的正气歌。

    二、文明司法,效率、效益是法官的生命

    “迟到的正义非正义”。提高办案效率、效益是实现公平、正义的保障。对法官来讲,提高案件效率和效益是法官的生命。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首先要热爱自己的职业,对工作充满激情,要有为自己的职业奉献的精神。要有耐心的工作态度,要守得住寂寞,无论对案件还是对周围的环境,都要有一种冷静的态度,用平静的心情处理事务。努力追求办案的公正与高效,力求将每件案件办得扎实和经得起检验。2010年,我院公开开庭审理的一起有十六名被告人的“涉黑”案件。这起案子是省市政法委和上级法院特别关注的重点案件。我院刑事审判干警苏兰玲同志仅用十九天时间就审结了此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即使要克服重重苦难,即使要忍受病痛的折磨,她依然斗志昂扬,用自己扎实的业务素养高效的审结案件,实现了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

    三、文明司法,法官是人民群众的公仆

    民惟邦本,本固邦宁。人民群众,是人民司法事业的根基所在、血脉所系、力量之源。“人民法院”,人民二字,重比千钧。“只有我们把群众放在心上,群众才会把我们放在心上:只有我们把群众当亲人,群众才会把我们当亲人。人民法官唯有公正,才能赢得社会的承认;唯有为民,才能赢得社会的赞同;唯有廉洁,才能赢得社会的信任。人民有要求,法院就必须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去回应。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人民法官义无反顾的选择和使命。我们的法院是人民法院,我们的法官是人民法官,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是我们的天职。惟其如此,才能沿着人民司法的方向高歌猛进。

    实现公平与正义,人民法院任重道远;落实司法为民要求,人民法官当仁不让。一生仅此日,万里是行程。作为一名人民法官,这一路上所有的平凡,所有的琐碎,所有的艰难与险阻,都是我们前进途中的风景。且让我们在时代的大潮中,乘风破浪,以行动证明我们无愧于神圣的审判事业,无愧于伟大的法治时代。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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