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下午, 平顶山市文明办副主任王湘军等一行3人在鲁山县文明办主任冯一牧等领导陪同下,到鲁山县人民法院考核验收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在创建工作汇报会上,王湘军首先就2014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并介绍了文明单位考核验收工作遵循的原则、考评程序等,接着,鲁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俊峰全面汇报了该院近三年来文明创建工作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绩。随后,考核组观看了该院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专题片,认真查阅了文明创建活动资料,并组织部分干警进行了文明创建工作知识测试,还实地察看了立案大厅、信访接待室、档案室、图书阅览室、荣誉室、法官健身房、文化长廊等创建活动阵地和机关的环境卫生。
考核组认为,近年来,鲁山县法院能够持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并能够扎实深入推进省级文明单位的再次创建与申报工作。以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为契机,以审判执行和综合保障工作为实践载体,以队伍建设为动力,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保障,稳步推进、改革创新,为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希望下一步能够继续一如既往地高度重视创建工作,不断探索创新工作方法,积极展现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人民法院亲民、爱民、为民的良好形象,推动文明单位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促进全院整体工作科学跨越发展。
鲁山县法院院长李俊峰在表态发言中说,创建永无止境,鲁山县法院将咬住创建目标不放松,用心开展创建工作,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高昂的工作激情,坚持不懈地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单位的各项工作,为建设文明、和谐、法治鲁山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