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上午,省、市文明委一行9人到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对“省级文明单位” 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对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五年来“以创建促审判” 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2009年以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区委领导、人大监督和市、区文明委的具体指导下,坚持以创建促审判,始终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坚守审判工作的“生命线”,以公开促公正,以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始终把人民满意作为最高追求,连续3年在全省法院人民群众满意度调查中名列前茅。2009年被河南省委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2009年至2011年,连续3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优秀基层法院”, 并荣立集体二等功一次、集体三等功一次。2012年至2013年连续2年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全省先进基层法院”,先后有12个单位、36名个人分别被河南省委政法委、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审判执行工作、综合业务先后16次受到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通报表彰。2014年上半年,以优异成绩名列全市基层法院绩效考评第一名,并被省、市法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推荐为“全国先进法院”候选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