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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办对宝丰法院创建省级精神文明单位考核验收

  发布时间:2014-09-18 11:52:56


    9月17日上午,平顶山市文明办副主任黄松涛、市文明办综合科长张瑛辉、文明单位代表张俊卿一行在宝丰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李庆豪、县文明办主任张占等领导陪同下,到宝丰县人民法院考核验收2014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考核组一行受到了宝丰法院班子成员的热烈欢迎。在座谈会上,黄松涛首先就2014年度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提出了要求,并指出了文明单位考评的形式。考核组一行观看了宝丰法院文明单位专题片《让文明之花艳丽绽放》。党组书记、院长杨红卫汇报了该院“省级精神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整体过程、创建活动的具体举措等情况。考核组认真查阅了文明创建活动资料,并对该院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干警考试。随后,还实地察看了干警活动室、执行指挥中心、荣誉室、值班室等创建活动阵地和机关的环境卫生。

    考核组认为,近年来,宝丰法院全体干警始终将精神文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坚持把精神文明建设同业务工作相结合,同创新工作思路、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相结合,同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相结合,贯穿于审判工作各个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希望宝丰法院进一步创新工作的形式和内容,以创新促发展,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杨院长对考核组一行对该院工作的指导表示衷心感谢,并表示宝丰法院全院干警要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全力建设人民满意法院,为辖区的和谐稳定贡献自己的力量。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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