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文明司法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树立法官良好形象,宝丰县人民法院秉承“忠诚、为民、公正、廉洁”这一宗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为根本目标,做出六项承诺,提供优质服务助推文明司法。
一、以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根本目标。遵循“公开、便民、廉洁、高效”原则,做到群众所需,有求必应;尽职尽责,为民服务。
二、阳光审判增强司法透明度。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公开庭审证据、公开适用的法律法规方式,庭审活动直接置于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公平公正公开审判。
三、完善“院长接待日”制度。落实首办责任制,提高办事办案效率,热情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到有访必接,有错必纠。
四、提供优质服务帮扶困难群众。继续深入开展巡回审判。坚持推行人民法庭“便民小黑板”和驻庭值班制度,持续加大社会法庭建设力度,继续开展“法官进企业”、“送法进校园”、“三联三帮”活动,不断加大对困难当事人的司法救助力度。
五、强化内部监督管理。坚持“重教、严管、厚爱”的干部管理方针,注重加强司法廉政建设,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继续深化廉政风险防控体制建设,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贪赃枉法、腐化堕落、滥用职权等腐败、违法行为。
六、加大外部监督力度。开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线电话,方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院工作。邀请不同行业的群众担任法院廉政监督员监督法院及法官工作。通过法院政务网及官方微博、微信、廉政信箱、举报热线,随时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