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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院召开节前廉政谈话加强廉政教育

  发布时间:2014-09-05 15:14:06


  

    9月5日,在中秋节前夕,杞县法院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对照“八项规定”和“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对全体干警加强廉政教育,营造良好廉政氛围,确保过一个清正、廉洁的中秋佳节。

    会上,党组书记、院长王成宏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就干警廉洁自律问题,与大家谈心交流,希望同志们要净化自己的生活圈和朋友圈,牢记规定和纪律要求,不越“红线”、恪守“底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过节不发任何款物及礼品,不公款走访及互相宴请,不在工作时间外使用公务车辆,严禁节日期间收受当事人钱财或者物品。希望同志们要时刻牢记“为民、务实、清廉”的优良作风,以优良作风和良好精神状态谋划好、开展好下一步的各项工作。通过廉政谈话会,真正做到清风常吹,警钟长鸣,进一步提高同志们的思想觉悟和廉政意识,自觉预防不廉洁行为发生。

    该院于镇法庭庭长孙军深有感触的说:“通过这次廉政谈话会,时刻提醒我们要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可以说真正起到了很好的“提神醒脑”的警示教育作用,深受同志们欢迎。”

    近年来,该院党组每逢节前都对同志们进行集体谈话,全院140多名干警受到警示教育。通过活动开展,陶冶了干警们的精神情操,提高了思想觉悟,使得自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该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连年被县委评为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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