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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明】用心聆听

发布时间:2014-09-04 10:48:35



    河南省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梁苑人民法庭副庭长 李爱琴

    我在法院工作12年,审理了很多案件。一起聋哑人离婚案件,我用心去聆听聋哑人的心声,掌握与他们沟通交流的技巧,圆满结案,至今仍让我感到无比的欣慰。

    今年年初我分到一起离婚案件,起初没有太在意,以为是“小菜一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仔细阅看当事人基本情况后犯起了嘀咕:原告王某,无业,聋哑人;被告邢某,聋哑人,现在河南省第一监狱服刑。原告、被告都是聋哑人,如何与他们交流沟通?

    王某诉称,二人于1996年登记结婚,一年后生育一女。2002年5月,邢某因抢劫、强奸被判无期徒刑。近年来,王某染病,缺人护理照料,出于无奈向法院起诉离婚。

    一般情况下,服刑人员对配偶提出的离婚请求反应都非常激烈,监狱方面的管理人员也都很头痛这种事,担心这样不利于犯人改造。果然不出所料,向邢某送达起诉书和应诉通知书等材料时,邢某暴跳如雷,拒绝签收。

    送达这么困难,开庭就更困难了。我向领导汇报后,领导到聋哑学校协调请来一名业务娴熟的哑语老师。我们到监狱里开庭审理。邢某对王某举证的事实和证据均没有异议,但就是坚决不同意离婚。我们通过哑语老师翻译,给他做思想工作,指出他在离婚问题上所要承担的责任和他对王某造成的打击,邢某的情绪逐渐舒缓下来。我一看这情况,马上拿出他女儿亲手写的材料让邢某看。邢某认识字,得悉女儿出生9个月即随外祖母生活至今,邢家人无人照看,并表示不要她了,她要随母亲生活。邢某这才低头不语。庭审结束后,我们告诉他第二天还来看他,并让他慎重考虑考虑。邢某点头同意。

    第二天,邢某书写了“我同意离婚”字条并签了名字。我看时机成熟,通过哑语老师,促成二人协议离婚。至此,这起特殊的离婚案尘埃落定。

    通过办理这起离婚案,我感觉,只要执著、专注,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用心聆听他们的心声,处理案件就能得心应手,游刃有余。

    (于振宇/整理)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9-1 4版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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