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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爱心接力棒”在法官手中传递

  发布时间:2014-09-03 16:33:33


    “去年我在县城打扫卫生时,被一个公用电话亭砸伤,至今不能走路,赔偿款也没拿到,你们能帮帮我吗?”2014年8月25日,空巢老人张阿姨在电话里向嵩县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的立案法官小李求助。

    原来,张阿姨的子女均在广州打工,年逾花甲的她在县城做临时环卫工人,以补贴家用。2013年7月23日,在县城街道打扫卫生时,张阿姨被身边一个突然倒塌的公用电话亭砸伤了,花去医疗费数万元。后与该公用电话亭所属单位协商后,双方虽然达成调解协议,但是赔偿款一直未支付到位。了解情况后,法官小李先是在电话里耐心为张阿姨答疑解惑,告诉她可以申请法院对赔偿协议进行司法确认,指导其到哪个法庭立案。挂上电话,小李立即向该案管辖法庭——城南法庭的贾庭长通报了案情。

    城南法庭接到案情通报后,考虑到张阿姨行动不方便,当天下午该庭法官便来到张阿姨家中,上门为其办理了司法确认立案手续,通知被告嵩县某通讯公司到庭应诉。并在第二天上午,经过征得双方同意,在张阿姨家中,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审理,于当天下午即做出司法确认书。司法确认书送达以后,办案法官并没有将案件放下,坚持每天电话联系被告,督促落实赔偿款支付情况,在城南法庭法官的耐心释法和督促下,被告某通讯公司按照特事特办,积极周转资金,于8月31日全部支付了赔偿款。张阿姨手里捧着6万余元赔偿款,紧紧握着法官的手,哽咽的说不出话来……

    一场法官之间的“爱心接力赛”虽然在张阿姨的案件中圆满结束,但法官手中的那根为群众办实事的“接力棒”将持续在嵩县法院的法官手中传递下去。

    今年以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嵩县法院认真开展换位思考体验活动,让法官走出去,让群众少跑腿,延伸司法触角,上门为群众提供诉讼服务。对于老弱病残等社会特殊群众的诉讼案件,给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建立立案、审理、执行联动机制,由诉讼服务中心统一调配人员、统一调度办案,向社会群众发放法官联系卡,公开诉讼服务电话,积极开展上门立案、巡回审理、诉外调解,为辖区老弱病残等社会特殊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司法服务。至8月份,已经上门为老弱病残群众立案16件,巡回开庭21次,执结该类9件,得到社会群众的纷纷点赞。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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