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超于2002年12月通过公务员招录考试到修武县人民法院工作,先后在郇封中心人民法庭、云台山中心法庭及审判监督庭从事书记员工作,2010年9月到刑事审判庭从事审判工作。多年来,卫超时刻牢记在国旗下的铮铮誓言,爱岗敬业,忘我工作,忠诚勤恳,踏实认真,只为奉献,不求索取,连年被评为“先进工作者”。自从刑事审判工作以来,共审结各类刑事案件350多件,2011年、2012年连续2年超百件,附带民事诉讼案件调解率达85%以上,无抗诉,无信访,在打击犯罪的同时,也较好地维护了被害人及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要干就干好,否则就不干;允许你不干,不许干不好。”这是卫超求学时从一自行车修理铺所看到的四句话,也是他多年来在工作中一直坚持的准则。
干好工作,注定要牺牲许多。在法庭工作时,虽然没有严格的考勤要求,但卫超却从无旷工、迟到及早退现象,几乎每一个工作日都是他第一个到岗,而却又是最后一个离开。到刑事审判庭工作以后更是如此,通常以单位为家,并以家为单位,从未休过公休,几乎每天都在加班,节假日也不例外,即便生病也坚守工作岗位。单位加班时,由他妻子送饭,或者吃包泡面将就着,加班很晚了,还要将案卷带回家继续工作至深夜,同事们因此常开玩笑说法院是他一个人的。2010年年未,他生病发烧,但考虑到繁重的审判任务,他未去就诊,而是随便在家里找些药吃,持续两天后,在妻子及同事的再三劝说下,他才同意去医院,但又选择中午输液,为的是不耽误庭审工作。卫超距离老家只有10公里路程,来回也不足一小时,然而一年的时间里他只回过四五次,他不是不想家,而是为了能多赶制几份判决书,他父母理解他,从不主动要求他回家,想他一家子了,就趁中午时间到他家里看看。他母亲早为孙子做好了棉衣,但天已很冷了卫超无时间回家去取,12月10日那天,他母亲心疼孙子挨冻就过来送棉衣,卫超为赶时间,简短几句话后就匆忙去上班,未让母亲到家里休息。半个小时后,他母亲的手机给他打来电话,卫超认为母亲已经到家,为不耽误汇报案件,竟几次挂断了电话,孰不知那是医院打来的电话,母亲在返回途中突发疾病遭遇意外,因此错过了与母亲见最后一面的机会。丧事处理完后,卫超未作休息调整,就又及时投入了工作。
干好工作,注定要付出更多。从事书记员工作时,卫超除负责庭前准备工作、庭审记录工作与卷宗装订工作外,还分管立案接待、送达与报结案等工作,并协助审判人员搞好调解工作。到刑事审判庭工作以后,他自己的审判任务已相当繁重,但他不当“花架子”,不摆“官架子”,始终以集体荣誉为重,对于庭室的其他各项工作从不观望、懈怠,坚持不怕苦、不怕累的奉献精神,仍由自己装订卷宗与填写各类案件手续,并主动担起全庭的报结案、文书上网及各项统计等工作,且能够统筹安排,做到忙而不乱,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在确保各项数据准备性的同时,也提高了工作效率。
卫超常说“无论做什么工作,只是职业分工不同罢了,最终都是为了有碗饭吃。”因此他淡泊名利,工作中,始终严于律己,处处以身作则,不徇私情,拒绝贿赂,远离吃请。坚决不办关系案、金钱案、人情案,坚持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为民,清清白白办事。坚持讲事实、讲证据、讲法律,依法惩治犯罪,切实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做到认定案件事实以证据为根据,不能采信的证据坚决不采信,不能认定的事实坚决不认定,即使生效的判决也不例外。
“任何岗位、任何事情,干了,就不能半途而废,干了,就不能支差应付;干,要干的彻头彻尾,干,要干的尽善尽美。”卫超在《青年干警与我的岗位》演讲比赛中所讲的这段话,是他自己的承诺,也更确切地反映了他“干,就要干好”的工作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