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电子签章就是方便,当场就能拿到调解书了,以往还得再等几天。”8月27日,在禹州市人民法院古城人民法庭,一起达成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张某高兴地说。这是该院数字化法庭开展便民服务中令人耳目一新的一项内容,据悉,这也是许昌市法院系统首份通过远程电子签章系统当场送达当事人的调解书。
基层法庭作为面向群众、服务群众的第一窗口,其便民、利民服务更需要满足群众诉求。“以往在法庭受理的案件,即使当场达成调解协议,也需要在制作正式的调解书后,由法官返回院机关加盖公章后再另行送达当事人,既费时又费力。”该院古城法庭副庭长耿冬涛说。如今,法官坐在电脑前,把法律文书录入审判流程管理系统,由法庭庭长或主管领导审核签发后,通过电子签章系统便完成了法律文书的签发流程,当场即可送达当事人,十分便捷高效,较大地缩短了调解书、判决书送达当事人的时间,节约了诉讼成本。
今年以来,禹州市法院结合自身特点,在便民利民措施落实上,努力提高人民法庭的信息化应用水平,以数字化为载体,推进案件流程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案卷公文电子化,充分利用远程庭审、远程电子签章等实现诉讼的便捷和效率,充分回应信息时代群众对司法的新期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