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几个月的考察建设,信息化办公系统建设完成,决定9月1日起所有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必须包含电子卷宗;10月1日起,报结的案件,必须具备电子卷宗,否则不予报结,案件用印鼓励使用电子印鉴;所有院内内部文件,均利用办公系统拟文、审签、用印,不得沿用旧有纸质方式拟文发文;12月21日起,案件用印一律使用电子印鉴;所有归档的案件,由办公室档案管理人员核对电子卷宗完整程度,不完整或与纸质卷宗不一致的案件,不予归档。
为了让党组班子成员进一步掌握现代信息技术,并能在审判管理工作中熟悉运用,提高工作效率,8月25日,开封中院举办第一期信息化建设培训班。开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谷昌豪带领其他班子成员参加了培训。开封中院行政处技术人员详细讲解了办公、案件流程、电子卷宗软件系统的流程、基础设置、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发放了电子签章key(U盘)。领导们亲自上机实践操作,认真学习听讲,不时互动交流,积极提出软件系统改进措施。
大家一致认为,这次实训克服了传统培训眼高手低的弊病,使自己对信息化建设重要性、必要性、便捷性有了更加直观的认识,亲身的体验,有效的提高。大家表示,今后将强化运用现代化办公软件的自觉意识,勤学勤练,不断提高领导决策水平、信息处理能力、法院工作质效,开封中院将分批对全院干警进行信息化培训,信息化建设正式运行后,将节省大量的经费,并推动法院信息化建设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