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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县人民法院联合县供电局为村民安装路灯

  发布时间:2014-08-27 09:48:42



    为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精神落到实处,切实解决群众所急所盼,8月26日下午,开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鸿斌和党组成员、副院长薛冰带领部分干警,与开封县供电局的工作人员一行来到开封县范村乡郭庄村,为村民送去价值13万余元的照明设备,给该村主要街道安装路灯。

    郭庄村是开封县法院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联系点。李鸿斌院长及干警们在该村走访时,村民群众普遍反映,由于没有路灯,村民晚上出行十分不便,财产安全也得不到保障。开封县法院党组经研究后决定,以为村民解决实际问题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落脚点,积极与县供电局协调为该村主要街道安装路灯。通过不懈努力,在县供电局的大力配合下,共筹措资金13万余元,为郭庄村购置路灯95盏,照明覆盖路段长达4000多米。

    郭庄村党支部书记李宁激动地说,开封县法院联合县供电局为村里安装路灯,解决了村民夜间出行难的问题,也提高了群众的安全感,是为村民做了一件大实事、大好事,他代表郭庄村全体村民对开封县法院和县供电局表示由衷的感谢!

责任编辑:许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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