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执警车使用管理工作,泌阳县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同时,将“八个严禁”印制下发到各庭室,使全体干警了解人民法院执法执勤车辆的使用相关规定,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监督管理。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机关服务中心定期组织全体驾驶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警车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深化干警对警车使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定期通报等形式的宣传学习,筑牢干警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真正做到教育在先、查处在后、重在治本;二是管理措施到位。结合省、市法院的要求,制定警车使用管理工作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警车出车使用登记审批及非工作时间的管理工作,明确专人负责对车辆的建档、保养检修工作;规定警车必须停放在规定的场所,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机关院内;三是监督检查到位。由院纪检部门牵头,向社会公开警车使用监督电话和邮箱,加大对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全院警车违规超速、闯红灯、违规停放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全院。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法院警车管理使用“零违规、零违纪、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