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城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大对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维护家庭、社会的和谐稳定。今年以来,共审结涉及妇女儿童类案件433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成立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领导小组,审理好各类涉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做好协调工作,确保各项保护措施得到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及“稳、准、狠”的原则,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适用法律关,依法严厉打击强奸、猥亵妇女、拐卖妇女儿童等各种侵犯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严惩各种侵犯妇女人身权利的犯罪分子,依法保障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三是依法审理好婚姻家庭、继承等民事案件。注意准确把握法律法规,充分保障妇女儿童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在离婚诉讼中,加大对婚姻无过错女方的保护力度,在住房分配、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方面首先考虑照顾处于弱势地位的妇女的合法权益,并予以适当的倾斜。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时,尽量采取“圆桌审判”、人民陪审员参与等方式,突出“寓教于审、审教合一”的理念,帮助未成年人克服恐惧心理。
四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注重对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积极参加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了更好地预防或减少青少年犯罪,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少年审判工作的特点,少年庭法官走进校园,走上社会进行法制宣传,以开模拟法庭和依案说法的形式,认真分析和讲解青少年犯罪的主观原因和心理因素,注意培养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注重培养青少年的道德意志,增强其自觉抵御外界不良诱惑的能力。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以个案为维权造势。充分利用公开审判、公开宣判、以案说法、法律咨询、提出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为载体,宣传《妇女权益保障法》,鼓励妇女儿童知法、懂法、守法和用法。
六是加强同当地关工委及妇联组织的配合,邀请他们定期到法院指导工作,及时向他们汇报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情况,遇到重大疑难案件,邀请他们旁听案件的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