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黄某荣与被告黄某怀相邻排水纠纷一案新县人民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巧妙利用南京“三尺巷”的典故,使二人达成一致协议,握手言和,案件圆满得到解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014年8月5日黄某荣诉至新县法院,要求解决与被告黄某怀相邻排水纠纷。2012年2月24日黄某荣就曾因此事到新县法院起诉过,但向法院递交诉状后即外出打工,而被告黄某怀也一直在外务工常年不在家,由于联系不到双方,长期无法解决问题。最后,黄某荣决定撤诉,来年再诉。近日黄某荣得知黄某怀打工回家,亦从北京赶回老家,到法院立案。
接到案件的田军法官担心双方又因外出打工而使案件得不到解决,便带着书记员在堪比十八弯的山路驱车两个小时来到偏远的郭家河乡范湾村柴洼组。当天,气温37度,夏日似火,骄阳有毒,万物焉然,尽管田军法官和书记员后背湿了大大的一片的情况下,确并无怨言。找到双方,对双方争议的地点现场进行勘查。了解情况后,并未像常规那样生硬的送达材料然后告知开庭时间,择日开庭,一走了之,主审人考虑到双方房屋共墙,院落紧邻,一判了子并解决不了问题,反而会引发双方更大的对立矛盾。于是田军法官便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从人情,娓娓道来,由于双方都是火爆脾气,调解一度暂停,双方及法官、书记员都是汗流满面。田军法官灵机一动,便把双方叫到旁边唠起“三尺巷”的典故,“来信为争三尺房,让他三尺又何妨,万里长城今犹在,不见当年秦始皇”。被告听后脸一红便说“三尺太多,我在原有的地方让你30公分作为排水沟!”由二人性格都豪放,听被告这么说,原告挂不住脸了,也道:“那我也让30公分作为排水沟。”随即二人达成一致协议,原告撤诉,双方握手言和。案件得到很好的解决,双方均表示满意。
既方便了当事人,又使周围群众受到了一次普法教育,达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正如习主席说的那样,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也是新县法院全体干警的价值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