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私自挪用“小金库”炒股 70后女出纳获刑罚

  发布时间:2014-08-25 17:17:18


    身为70后的许某某在某单位做出纳,安稳的工作让旁人羡慕不已,近一段时间还被提升为财务股的副股长。可就是这么一位前途无量的副股长,由于个人思想麻痹,放松了警惕,居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单位小金库资金5万元用于给自己购买股票。7月23日,陕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退缴在案的违法所得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7月12日,被告人许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将其保管的某单位小金库资金5万元转入中原证券账户,用于炒股牟利后退出。另查明,案发前,被告人许某某挪用款项均已归还单位。2014年3月20日,陕县检察院通知被告人许某某配合调查他人职务犯罪案件时,被告人许某某主动交代本案犯罪事实,在本案审理过程中,被告人许某某将涉案赃款退缴。

    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七十三条第二、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以挪用公款罪,依法判处被告人许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