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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中院坚持“五到位”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4-08-21 16:20:41


    今年以来,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着力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截止2014年8月20日,全市法院22个人民法庭共配备干警111人,其中法官70人,党员72人,实现了每个人民法庭配备3名以上法官,支部建在法庭上的工作目标。

    领导重视到位。3月份,平顶山中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成后,把人民法庭建设工作列入了党组的重要议事日程。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刘冠华要求中院政治部等相关部门迅速组成调研组,对全市法院人民法庭建设情况尤其是法庭队伍建设工作进行全面调查研究,摸清底数,提出意见建议,为党组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调查研究到位。3月中旬,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学玲亲自带领政治部、行政处、机关党委相关人员组成的专题调研组,深入全市设立人民法庭的7个基层法院,采取逐一到人民法庭实地检查、召开座谈会、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等方式,彻底摸清了全市法院22个人民法庭的人员配备、党支部建设、受案范围及年均受理案件数、法庭物资装备配备及办公用房等基层基础建设情况底数及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了全面加强人民法庭工作的意见建议。

    制度保障到位。4月份中院党组研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法院人民法庭工作的通知》(平中法[2014]62号),就进一步规范人民法庭设置和办公用房建设、人民法庭工作人员配备、人民法庭党支部建设和人民法庭正、副庭长职级待遇4个方面工作提出明确、具体的指导意见,要求设立人民法庭的基层法院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加强人民法庭的全面建设,尤其要限期调整、充实人民法庭的工作人员。

    协调督导到位。刘冠华院长利用到基层法院调研的机会,亲自与相关县(市、区)主要领导进行沟通交流,协调解决人民法庭正、副庭长职级待遇落实及经费物质保障等工作,并逐院听取相关基层法院情况汇报,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中院政治部也组成督导组,从5月份起深入全市相关基层法院进行督察督办,强力推进工作落实。

    执行落实到位。基层法院党组进一步明确选任院、庭领导一般应当具有人民法庭工作经历,积极倡导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官到人民法庭工作。在调整、充实人民法庭工作人员时,还十分注重人民法庭的党支部建设,在确保每个人民法庭配备3名以上法官的同时,为每个人民法庭至少配备3名以上党员,确保每个人民法庭都能独立设立党支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凝聚力、号召力。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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