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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中院开展“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4-08-21 10:52:16


    为深化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纠正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太平官”、“老爷官”、“懒散官”问题,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从8月底至年底,利用半年左右时间,在全市法院党员干部中开展专项治理活动,牢固树立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奋发有为的良好导向,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责任、为民务实、勤政廉政,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建设“五项许昌”提供坚强保障。

    此次活动成立以韩玉芬院长为组长的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采用统一组织、分级实施,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环节相扣、压茬推进的方法,分为自查自纠、集中整治、建章立制、整改回头看四个极端进行。治理重点是全市法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存在的“三官”等“为官不为”问题。

    在治理“太平官”方面,重点解放思想平庸、能力不强、业绩不佳、不敢担当等各种“不作为”问题;在治理“老爷官”方面,重点解决高高在上、冷硬横推、特权思想、弄虚作假等“乱作为”问题;在治理“懒散官”方面,重点解决精神不振、工作懈怠、纪律涣散、效率低下等“慢作为”问题。

    通过党员队伍作风转变,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实现“八让”,即让当事人找到法院的门,让当事人见到法院的人,让当事人少跑路,让当事人把话说完,让困难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有理的当事人打得赢官司,让胜诉的当事人及时实现权益,让当事人看得懂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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