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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县法院:“诉讼提醒”短信方便群众诉讼

  发布时间:2014-08-19 17:25:26


    “张某某,你与李某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举证期限将于2014年7月25日到期,请你合理安排自己的时间,按时到庭提交证据,以免对你造成不利诉讼后果,嵩县法院交通安全法庭温馨提醒”。这是8月18日,张某某到嵩县人民法院领取判决书时,拿着手机,感谢办案法官给他发出这样的短信提醒,避免了自己因为忙而贻误诉讼。

    为方便山区群众打官司,帮助群众掌握诉讼常识,解决群众不遵守诉讼规则问题,该院在强化法官释明的同时,结合手机已农村广泛普及的现状,在今年积极推行“诉讼提醒”短信制度,在诉讼不同阶段,由法官给当事人编发短信,教当事人打官司,在法官与当事人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    

    通过推行“诉讼提醒”短信机制,不仅使当事人提前掌握了诉讼常识,诉讼参与能力明显提高,诉讼行为更加规范,而且增进当事人与法官的交流和互信,当事人对诉讼结果的接受度明显提高。今年上半年,该院审结各类案件1013件,上诉案件7件,较往年同期下降了37%,没有出现涉诉信访案件,没有发生当事人对法官投诉事件,取得良好效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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