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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立案庭多举措加大诉前调解力度

  发布时间:2014-08-19 17:25:11


    今年以来,淇滨区人民法院立案庭采取多项措施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工作,缓解业务庭的审判压力,提高审判工作效率,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明确范围,加大诉前调解力度。为推行立案庭诉前调解工作,该院明确六种类型案件适用诉前调解:双方当事人到庭请求及时解决纠纷的民商事案件;当事人对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无争议的婚姻纠纷案件;当事人争议不大的婚姻、抚养、扶养、赡养纠纷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债务案件;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借贷合同及其他合同纠纷案件;其他适合于用速裁审理的民商事纠纷案件。

    简化程序,确保审判效率。诉前调解是法院立案庭的工作人员在案件审查立案之后、排期开庭之前,由立案庭法官主持进行的调解,具有“便民利民、即收即裁、公正高效”的特点,该庭在不违背相关诉讼法律的前提下,积极发挥调解前置功能,改变以往固定的审判模式,通过采取上门立案、上门调解等方式,实行简易程序,确保案件审判公正高效。

突出调解,力求案结事了。在诉前调解机制的实施过程中,始终突出司法调解的功能,坚持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多做调解工作,把调解贯穿于审判工作的全过程。

规范程序,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采取以下做法,保证审理程序上的公正和效率:诉前调解启动必须征询双方当事人的意见;传唤方式灵活多变;基本实现“三当日”,即当日立案、当日调解结案、当日送达法律文书。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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