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上午,河南省安阳县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深入辖区马家乡执行一起因排水问题引起的相邻关系侵权纠纷案,将涉案排水通道填埋堵塞,案件顺利执结。
原告马庆明与被告马永刚隔路东西为邻,原告居住位置较低,被告居住位置较高。按照当时村委的规划,被告的宅基地出路向西走,水随路走,走路出门往西走,水应向西流。2013年9月份,被告将水路改为向东流,朝下的流水口将水流到原告的家门口及路上,经村委会多次协调无效,双方形成诉讼。同年12月28日,安阳县法院判决被告将自己的水路改为向西流,不得影响原告走路出行。判决生效后,被告未履行判决义务。今年2月下旬,原告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
执行立案后,干警多次做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思想工作,但遭到拒绝。雨季来临,为保证申请人不再受流水问题的困扰,该院专门制订了执行预案,决定对此案进行集中执行。8月8日一大早,20余名干警来到执行现场采取了强制执行举措。“感谢法官帮我除掉了一块儿‘心病’,以后再也不怕下雨天了!”法官离开执行现场时,申请人喜笑颜开。(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图①:申请人向法官讲解被执行人家的出水管道带来的影响。
图②:因双方地势一高一低,执行干警传递文书及材料时基本靠投传完成。
图③:执行结束后,执行法官向被执行人交代执行事项。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8-15 4版 黄宪伟 龚向东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