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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美基层法官】兰考法官闫胜义:27年扎根基层多次主动拒回城

发布时间:2014-08-15 18:39:16


    河南兰考县法院东坝头法庭法官闫胜义,大学毕业后,主动要求扎根基层,在乡里法庭一干就是27年,其间他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无一起错案,无一起案件被发回重审,无一起上访案件。27年来他多次主动放弃调回机关到县城工作的机会,始终扎根在基层,和群众打成一片办实事,被赞为笃行焦裕禄精神的好法官。

一、闫胜义27年扎根基层 审结2600余案件 无一重审、改判

1987年闫胜义毕业后,放弃在省城郑州的工作机会,主动请缨到兰考县法院爪营乡法庭任书记员。27年间,他一直在基层法庭工作。带着对群众的感情去做工作,追求案结事了人和,他办理2600多起案件,实现了“三个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他注重法律调解,调撤率达到85%以上,真正以判决结案的不到15%。 

东坝头乡雷新庄村,有一起20多年的土地承包纠纷,村里一千多亩土地被30多人承包,因为承包费每亩不足100元,其他村民意见非常大,多次到北京、省、市上访,五任乡党委书记、十几任村干部都没能解决此事。2009年,闫胜义在巡回办案过程中得知此事,和庭长窦战勇一起调研了半年,建议通过司法程序解决问题。

东坝头法庭受理该案后,闫胜义带着庭里同事进村调查,大部分村民心存疑虑,更有谣传承包人已经买通了法官,官司打不赢,地也根本要不回来,调查几无进展。找多年前的村干部调查,更是多是吃闭门羹。面对困难,闫胜义主动到田间地头,与村民拉家常,还给村民留下联系卡,特别是通过对历届村干部的调查了解,掌握了发生纠纷的详实的第一手信息,理清了案件解决思路,进而耐心细致地给被告方做工作,促使被告方认识到了自己不按合同履行的法律后果,主动将自己占有使用的一千多亩土地清理完地面附属物后,交给了雷新庄村委。

“村民知道了你的真实想法,才会信任你”。闫胜义说。最后,法院解除了到期的全部承包租赁合同后,发布公告,重新拍卖承包租赁权,承包价提高到每年80万元,维护了全体村民的权益。这起土地纠纷解决后,村民对他更信任了,谁家有了纠纷就给他打电话,得到解释后告诉对方:“法官说了,咱这事该如何如何……”

二、闫胜义总结“土包子”法官办案经  精细基层法律工作 群众称赞其为焦裕禄式好法官

陈铁军是兰考一个从事建筑业的农民工。2013年麦收时节,家中急缺钱,但连续几个月工钱拿不到手,他就和其他农民工一起把包工头起诉到了法庭。

闫胜义知道被告虽然是包工头,判决结案容易,陈铁军们如果拿不到欠薪,结案又有什么意义呢?他和同事们调查发现,问题的症结是工程甲方拖欠工程款。他和包工头一起找到工程甲方说:“眼下正收麦,农民急用钱。咱们都是农民出身,要理解农民看着麦子焦在地里的心情啊!不管你们和包工头中间有多少扯不清的事,这个节骨眼上都得做些让步,先把欠民工的钱支付了再说,这也算你们对农民的一种回报。”掏心掏肺的话打动了在场的人们。甲方同意拿出一部分款支付农民工工资。闫胜义亲眼看着农民工一个一个把钱领到手,高高兴兴走出大门,他才放心。兰考当地一位企业主李勇说,“闫法官同一般法官不一样。一般法官想的主要是办案,闫法官想的不光是办案,更重要的是办事,为群众办事。”

兰考县法院副院长张建民曾是闫胜义的主管领导,“闫胜义就是个‘土包子’,看起来没有法官的威严,和群众说话都是张家长李家短。就是这种‘土’,才让老百姓觉得和他没有距离。”

正因为对基层熟悉,闫胜义总结了一套诸如“借力办案”、“法理并重”、“三调一判”、“心理暗示”、“搬梯子下楼”等自己的办案调解方法。对于农村常见的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的退还问题,他说60%是个支点,根据具体案情适当调低或者调高这个比例,一般双方都能接受;对于离婚案件,他让调解成功的当事人配合调解新的离婚案件,抓住人们的比较心理,一般都产生较好效果;对于调解有难度的案件,他通过法庭内部不同人、不同方式交换调解,往往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这些总结出的“土包子”法官办案经,精细了基层法律工作,体现了法院一心一意为群众,闫胜义也被称赞为焦裕禄式好法官。

三、扎根基层淡泊名利 多次放弃进机关机会

闫胜义是兰考县法院历史上第一批科班出身的法官之一。1987年毕业闫胜义就表示:“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随后他被分配到了爪营法庭,之后又分别在张君墓法庭和南彰法庭工作。这两个乡都很偏远,张君墓是两省三县结合部,南彰是两省四县结合部,他在这两个地方一干就是19年。直到2008年春天,闫胜义被调到东坝头法庭任副庭长,自始至终都没有离开过基层法庭。他的大学同学庄著立负责兰考法院干部人事工作,知道他一直是个科员,曾专程找他,要帮他调到县城,他说:“县城离农村毕竟远一些。况且多数人都想回城。城里不缺人,但农村缺啊!”

27年,闫胜义不是没有离开的机会:1994年,兰考县法院成立研究室,院领导想让他到研究室当副主任,闫胜义拒绝了,当时他在张君墓法庭当副庭长。1998年,法院调整,领导问他想回机关还是去基层,闫胜义选择了南彰法庭。2013年,兰考县法院试点新型合议庭,闫胜义依然选择留在基层。

闫胜义工资不高,过去照顾弟弟妹妹上学,因此也攒不住钱。27年来,他和家人长期借住或者租住别人的房子,到2010年家里存款不足2万元。直到两年前,才在妹妹资助下在县城买了套房子。他说作为一个造焦裕禄工作过的地方的基层法官,有一种情怀在勉励自己:“焦裕禄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这实际上是告诉人,要忘掉自己,想着群众。忘掉自己,很重要的就是忘掉个人的名利、官职、地位,把这些忘掉,活得就轻松自然。想着群众,就是想着群众的忧和愁——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谁打官司呢?别人看来可能鸡毛蒜皮的小事,但对他是天大的事,他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替群众分忧解愁,群众高兴,自己也高兴。”

闫胜义先后荣获“全省优秀法官”,河南省“优秀人民法庭法官”、“调解能手”等称号。2014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河南调研期间,专程来到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看望慰问基层一线法官。在同法庭副庭长闫胜义交谈时他说,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法庭27年,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广大法官都要向他学习。

2014年7月,河南省委授予闫胜义“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好干部”荣誉称号,号召全省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先进典型看齐,自觉站在群众立场上想问题、办事情、作决策,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做人民群众的知心人、贴心人、暖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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