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漫漫其修远矣,两袖清风来去”,这是习近平总书记《念奴娇·追思焦裕禄》一辞中的佳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唐河法院陈欣斌同志扎根基层三十年无怨无悔做贡献的事迹成为全院干警学习践行焦裕禄精神的鲜活榜样。2014年8月14日上午,陈欣斌同志因病逝世的噩耗传来,唐河县法院干警们怀着悲痛、惋惜、不舍之情沉痛悼念。
陈欣斌,男,1963年生,汉族,唐河县大河屯镇人。他1981年参加工作,1984年12月调至唐河县法院,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一直工作在基层法庭第一线。他忠诚爱国、一心为民、无私奉献、作风扎实、积极向上。他扎根基层法庭,亲民爱民、敬业奉献,三十年如一日,化解了大量民事纠纷,用实际行动赢得辖区干群的一致赞誉。
主动请缨下基层
1984年调至法院工作后,陈欣斌同志主动要求到距县城40多公里、交通不便的唐河县法院少拜寺法庭工作。到岗后,他虚心求教,深入学习,不断丰富法律知识和调处纠纷的技巧,还经常跟老同志一起骑自行车下乡办案,在实践中汲取经验,在不断零距离地接触群众中增进与群众的深厚感情。在法院三十年,他辗转于少拜寺法庭、上屯法庭、毕店法庭、大河屯中心法庭,始终坚守在基层一线办案,用勤奋的脚步丈量法庭辖区的每一村落,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用他自己的话说:“能经常和群众亲密接触心里踏实,能为群众做点事心里舒坦!”
悉心调解促和谐
基层法庭的案件,法律关系简单、标的小,但矛盾尖锐,而且大都涉及邻里关系、家庭矛盾等,一旦处理不好,会留下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陈欣斌同志很早就认识和理解这一点,在办案过程中高度重视案件调解工作,尤其是针对家庭矛盾、邻里纠纷引发民事诉讼更是想方设法,下大力气调解,尽一切可能彻底化解矛盾,消除不和谐因素。去年5月,为少拜寺镇的一起相邻纠纷,他多次上门调解,勘察现场,向村组和村民了解情况,找准症结,并主动邀请了村组干部和同村其他邻居参加,组织当事人在家门口调解。经过耐心透彻的释法明理,加上村组干部和其他邻居的好心劝说,原、被告握手言和。
廉洁自律树形象
陈欣斌同志在平时的工作生活中严于律己、乐于助人、任劳任怨、尽职尽责,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恪守人民法官职业道德,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的侵蚀。尽管工作繁忙,他不忘加强学习,强化廉洁意识,增强党性修养,更新法律知识,掌握业务技能,提高办案质效和提升拒腐防变能力。虽然收入低,家庭经济紧张,但当他面对案件当事人或请托人的宴请、礼品和礼金时,总是委婉而又坚决地拒绝,做到防微杜渐,并表明公正处理的态度,赢得当事人和辖区群众的理解和尊重。
艰苦工作积恶疾
工作30年来,陈欣斌同志经手办理的案件调撤率达90%以上,无一发还改判。简单数字的背后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付出和艰辛。长期超负荷工作最终透支了他的健康,2013年8起开始出现咳嗽、咳痰症状,同事和家人都劝他住院检查,可是他总放不下工作,简单到诊所买一些消炎止咳的药。2014年初咳嗽得非常厉害,并伴有胸痛、发热等症状,但他仍然坚持上班,元月中旬的一次开庭时,他突然晕倒,被同事紧急送往医院,这才在领导的劝说和家人的“威逼”下,住院检查治疗,然而,此时已是肺癌晚期。面对恶疾,他没有悲伤、绝望,趁着身体还能支撑的时候处理、交接好了手头上的案件。病情来势凶猛,他却一直强忍痛苦,安慰、开导心情沉重的同事和家人。每每提及工作,他微笑坦然:“我是一名普通的基层法官,没有什么大贡献,惟有两袖清风,无愧于心!”2014年8月13日下午,陈欣斌同志平静离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