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民事法官办案效率,确保案件质量,老城区法院采取多项措施,激发干警工作积极性,促进案件质效整体提升。
一是建立办案奖惩机制。为确保民事审判工作思路、举措得到贯彻落实,开展办案能手评比活动。将每名民事法官所办案件质量、效率、效果纳入绩效考核,加大对结案数、发还改判数、信访案件和案件审理时间长短的考核权重,每季度对绩效考核得分较高的民事法官,分一、二、三等奖评出办案能手,进行通报表彰。同时将绩效考核任务的完成情况与办案经费拨付、评先奖惩、职级职务晋升挂钩,做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二是实行督查制。通过督查民事法官行为是否文明、庭审活动是否规范、法律文书是否有瑕疵,促使民事法官转变审判作风,提高案件质量。
三是落实责任追究制。对完不成民事审判数量、质量任务的,进行通报批评、扣减办案经费、扣发文明奖、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向党组及全院干警做检查。
四是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制。在队伍建设和审判工作中,要求各庭室做到确保四个不发生:确保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事件,确保不发生恶性信访案件,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确保不发生媒体网络恶炒事件。所在部门发生违法违纪现象,造成严重后果的,除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外,还要追究部门一把手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