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舆县人民法院将审判管理工作作为加强审判质量、提高审判效率的重要途径,通过全面强化监督管理,落实制度,狠抓案件质量工程,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和各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完善程序管理制度,加强事前监督与程序监督。以程序管理为中心,严格落实案件流程管理制度和案件审限监督制度,每周由立案庭对审理和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进行一次跟踪督查,每月对案件审理、执结、超审限的情况进行书面通报,不断提高办案效率,增强责任意识和审限意识。
加强案件质量管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审判组织改革,按科学、合理、平衡原则着手改革案件分配方式,改变以往绝对化的平均分案方式,进一步规范细化各业务庭之间的职能分工。
加大案件评查工作力度,加强事后监督与结果监督。建立以审监庭为核查主体、各业务庭为自查主体、监察室为监督主体的案件质量评查管理机构,明确核查和自查程序,采取审监庭主动核查和业务庭主动自查相结合的措施,对每月审结和执结的案件进行全面评查。
完善法官绩效考评机制,将绩效考评与法官业绩档案有机地结合起来,把考评的结果与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奖惩制度结合起来,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结果的运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