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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农民工兄弟的感谢信

  发布时间:2014-08-13 10:28:06



    周口农民工开封讨薪路漫漫,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调解维权顺民心!2014年8月11日上午11时,当事人李某在律师陪同下来到鹤壁中院,满怀感激之情为法官送上感谢信。

    2008年10月,远在周口的李某为谋生计到鹤壁某建筑工地打工,期间与河南开封某建筑公司签订施工合同,约定由李某施工建筑公司承包的三和•淇林小镇的防水工程。合同签订后李某遂带领十余名农民工进行施工,直至2010年7月工程竣工验收。依照合同结算该工程总价款为51万余元,而建筑公司只陆续支付了李某24万余元,下欠26万余元推诿不付。十余名农民工的血汗钱不仅讨不到,连自己的本钱也赔了进去,李某心急如焚,私力救济未果的情况下诉至法院。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工程款26万余元之后,建筑公司以该笔债务已经转移,公司不应承担付款责任为由提起上诉。

    受理本案后,众多农民工兄弟艰难的处境、渴望期盼的眼神一直萦绕在法官们的脑海。庭审中建筑公司已明确表示要把官司打到底,但结合案情来说,建筑公司理应承担付款责任。为让农民工兄弟早日拿到工程款,法官们不辞辛苦奔波在开封与鹤壁淇滨区工地之间,多次耐心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精诚所至,金石为开,2014年7月20日,在法庭主持调解下,双方顺利达成了调解协议。2014年8月8日,建筑公司依约将调解案款履行完毕。悉闻李某与农民工兄弟仍在鹤壁另一工地作业,法官遂驱车到工地为农民工送上调解案款24万元。接过沉甸甸的工程款,李某连声感谢。在场的多位农民工紧紧握住法官的手,热泪与汗水交织淌在脸上,激动之情难以言表。李某一再表明要送锦旗,法官们设身处地为农民工考虑:“一面锦旗也得几十块钱呀,真的不需要破费,依法维权是法官的天职!”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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