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太康县法院多举措争创省级文明单位

  发布时间:2014-08-13 08:15:23


    8月12日下午,太康县人民法院召开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专题会议,为迎接省文明委的考核评选工作进行部署动员。太康县法院院长袁亚坚出席会议并讲话。

    太康县法院2009年被命名为省级文明单位,5年来,该院以文明单位创建为载体,推动法院队伍建设、审判执行工作乃至内外环境面貌取得了长足进展。特别是该院结合便民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巡回审判、“法律六进”等工作,扎实开展了道德讲堂、学雷锋志愿服务等活动,不但赢得了全省学雷锋活动先进单位荣誉称号,而且法院的群众满意度测评在全县机关连年名列前茅。

    2014年是该院文明单位重新创建之年,省文明委将委托周口市文明办对该院2012年以来的创建工作情况进行评查。为确保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吴运廷副书记要求: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全院干警要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建设对提升队伍素质和法院整体形象的重要意义,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并融入到审判执行工作之中,做到两不误、两促进。二是行动上密切配合。文明单位创建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涉及到全院各个部门方方面面的工作,关系着每一个干警的切身利益,需要全院上下通力合作,资源共享,人人为创建工作出力流汗。三是材料收集上做实做细。以宣传科为主,各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把反映各项活动的文字、图片、视频资料归纳整理,随时接受考核评查。

    袁亚坚院长强调,全院干警要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作为兴奋剂、强心针,要发扬第一次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时的精气神,以文明单位创建为契机,通过各项创建活动的开展,展示法官形象,提升太康法院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推进全院整体工作再创佳绩。

责任编辑:曹红歌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