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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旗法院“四做”强化人民法庭建设

  发布时间:2014-08-12 10:09:04


    社旗县人民法院人民法庭干警占全院干警人数的四分之一,人民法庭每年所结案件占全院审结案件的60%以上,同时人民法庭还肩负着联系基层、化解基层社会矛盾、服务地方乡镇中心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重任。为此社旗法院党组按照重心下移、政策下倾、力量下沉的整体工作思路,下大气力、下真功夫、下实感情,切实加强人民法庭建设。

    一是“做大”法庭,配强配足法庭干警,选准法庭带头人。社旗法院利用中层竞争上岗、民主推荐这一平台,优先选配人民法庭庭长,经党组集体研究,将群众工作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素质高、能力强、年富力强、干劲十足的5名干警选任为5个中心人民法庭庭长,年龄均在40岁以下。增加法庭干警人数。法庭作为法院派出机构,每个法庭都辖三个以上乡镇,案件数量逐年增加,为彻底改变长年人民法庭人数较少的状况,将20名在机关锻炼后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尤其是群众工作能力的新招录人员全部充实到基层法庭。目前,每个法庭正式干警均达到5人至6人上,干警年龄均在35岁以下。

    二是“做强”法庭,着力人才培养和群众工作能力的提升。社旗法院以锻炼人才和提升群众工作能力为目标,添措施、强管理、鼓干劲,切实加强法庭教育培训和规范化建设。支持法庭干警参加各种培训,凡法院组织的各类培训均要求法庭干警参加,落实全院周一“赊店法官讲堂”,确定理论功底深、业务能力强、群众工作能力强的法庭法官轮流授课,介绍基层工作经验,教学相长,共同促进;成立人民法庭工作班组,由常务副院长为组长,其他党组成员为副组长,每季度召开一次人民法庭工作联络会,专题研究人民法庭工作事务,及时掌握法庭工作情况,了解法庭干警的思想状况;建立法院领导联系法庭制度,班子成员2人一组联系一个法庭,经常深入各法庭,强化对法庭工作的指导,加强与所在辖区党委政府联系和沟通,帮助法庭解决相关发展难题,做好人民法庭年轻干警的传帮带,促进年轻干警健康成长,在基层建功立业,让法庭不再孤单;加强对人民法庭工作的重点督查,院督查中心将人民法庭作为审务督查的重点,要求对法庭的督查每月不少于一次,并及时通报督查情况,尤其是作风纪律、廉洁自律、庭审规范、警车管理、环境卫生、为民服务等方面要重点督查,确保法庭工作规范有序运行,坚决克服人民法庭远离机关、工作无序现象的发生。

    三是“做暖”法庭,落实从优待警政策。为将人民法庭这个“小家庭”融入到法院“大家庭”之中,鼓励法庭干警扎根基层,安心工作,社旗法院出台了一系列的优惠法庭政策,强化保障措施,努力做到“要留人、先栓人”。明确规定今后提拔重用的干部必须有人民法庭和信访工作经历,同等条件下法庭干警优先;落实法庭正、副庭长正副科级待遇,在县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下,为符合条件的2名法庭庭长解决了正科级待遇,为6名新任法庭正副庭长解决了副科级待遇,法庭正副庭长工作有激情、有活力、有干劲,分别在各个法庭管好了一圈、带好了一班、影响了一片;为每个法庭建好功能齐备的餐厅,并落实法庭干警每月100元的生活补助,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干警给予适当的经济帮助,解除法庭干警的后顾之忧;配齐法庭物质装备,为每个法庭均配置了车辆、空调、电脑、传真机、打印机、电冰箱、热水器等工作和生活设施,尽力保障人民法庭办公、办案经费开支,做到应保尽保,目前的法庭经费保障优于法院各部门。同时加大法庭“五小工程”建设,目前五个派出法庭都建立了小食堂、小宿舍、小菜园、小图书室、小活动室为干警的生活、学习等提供了保障。

    四是“做实”法庭,提升法庭前沿服务窗口形象。法庭和法庭干警的形象代表法院的整体形象,人民法庭在做好案件审判、提升审判质效的同时,服务基层也是其重要使命之一,因此,社旗法院准确界定法庭工作定位,在拓展法庭职能和延伸服务上狠下功夫。明确人民法庭在服务辖区中心工作、加强与社会群众沟通联系、推进社会法庭建设、指导基层民调等职责范围,并严格落实巡回审判、“小黑板”制度、司法救助、信访接待等为民服务措施;出台社会法庭、立案预登记和委托调解、指导民调、一村一法官、一校一法官、走访企业等重点工作考评实施细则,明确法庭完成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的范围和要求,并建立各项重点工作的明细台账,加强督促检查;加强人民法庭与基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组织干部、企业负责人及基层法律工作者的联系,建立经常性联系机制,使人民法庭真正成为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明确人民法庭参与平安建设的目标任务与要求,联合政法各部门、辖区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及时排查化解各类社会矛盾,参与社会治安集中整治活动,推进平安社会建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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