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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陵区法院将服务送到老百姓的心坎上

  发布时间:2014-08-06 17:24:33


    8月5日下午,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的2名执行法官来到案件申请人王某家中慰问,并为其送去了一个轮椅。

    据悉,申请人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被撞成一级伤残,高位截瘫,召陵区法院判处赔偿王某各项损失共计9万余元,案件进入强制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被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期间其家人曾支付给王某1万元补偿款,拘留到期出来以后,被执行人一直杳无音信。该院执行法官表示一定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尽全力执行案件,挽回申请人损失。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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