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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县法院判后答疑不忘调解效果好

  发布时间:2014-08-06 15:41:32



    日前,新县人民法院吴陈河法庭宣判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案件宣判后,被告不服判决结果,要求法院解释判决理由并决定提起上诉。承办法官扶辉没有放弃一丝的调解机会,坚持做了双方大量思想工作,仍耐心释法,最后得到原被告的理解和支持。在上诉期届满前一日,原被告相约来到法院,在承办法官的见证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当场赔付原告第一批赔偿款32000元,决定放弃上诉,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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