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义马市人民法院以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动力,立足服务群众、依靠群众、为了群众,积极探索,创新机制,丰富民事调解新内涵,大胆实践推行“四全调解法”,以细致入微的调解工作,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有效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取得了良好成效。该院自2013年以来审结的1505起案件中,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的为773件,调解撤诉率达51%,一审服判息诉率达86.31%。
“全程调解法”优化调解机制。始终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之初、送达、开庭前、庭审中、判决前的每一个环节,全方位打造诉前调解、诉中调解、诉后调解的诉讼调解新格局。
“全心调解法”彰显为民情怀。强调对办案法官高标准、严要求,强调对当事人辩法析理有“耐心”,做到百问不厌;平息矛盾纷争有“恒心”,做到善始善终;评判是非责任有“公心”,做到公平公正。
“全力调解法”弘扬务实精神。全力以赴倾心尽力认真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前提下,运用多种手段,动员多方力量,找准双方的利益平衡点,寻求矛盾化解的突破点,把专业性较强的法律条文转化为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当事人阐明,使他们知晓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既解开当事人的“法结”,也解开当事人的“心结”。
“全员调解法”凝聚司法能量。深入基层接地气、理民事,积极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村干部和德高望重的人士参与案件调解,发挥他们熟民情、知民意的优势,借助他们的力量,妥善及时地化解矛盾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