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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龙区法院四机制严把“案卷质量”关

  发布时间:2014-08-01 18:10:23


    为了更好地提高案卷质量,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通过建立和运行培训、评查、奖励、责任等四项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涉法涉诉案件的发生,逐步探索建立提升案卷质量的长效机制。

    大力加强培训机制,提升业务技能素质。以增强司法能力、规范庭审活动为重点,加大业务技能培训力度。首先该院对书记员进行了思想认识、文书送达、笔录、案卷的整理和装订、案卷归档的全程专门培训,并将培训结果作为干警年终工作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强化了书记员的思想认识,全面提高了书记员装订案卷的能力,有效提升了书记员的综合素质。同时,该院还规范了案卷装订流程,统一了案卷装订目录,细化了案卷考评标准,完善了案卷移送和归档程序,为全面提升案卷质量打下坚实基础。

    建立健全评查机制,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制度。该院审判管理办公室拓展范围,丰富评查方法,建立了承办人审查、庭室间互查、审管办复查、监察科抽查的评查机制,按照严格的评查流程、评查标准和评分办法进行,实行一案一表,一月一通报,并将评查结果及时反馈给承办业务庭、承办人和书记员,便于及时进行整改,达到有效提高案卷质量的目的,为全面提升案卷质量把好关。

    积极推行奖励机制,营造争先创优氛围。为提高案件承办庭室及承办人对案卷质量工作的积极性,该院专门明确案件差错评定标准,出台了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综合每月的评查结果,对评选出优秀的案卷进行表彰,存在问题的案卷发回整改,不合格的案卷重新装订。同时,制定措施鼓励干警创新提高装订效率、提升案卷质量的工作方法,在全院上下营造重视案卷质量、参与争先创优、确保案卷质量的积极氛围。

    严格强化责任机制,促进监督实效提升。监察科与政治处就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承办庭室及承办人交换意见,促其及时改整,并将整改情况记入干警工作绩效档案,作为反映干警办案质量、工作实绩的重要依据,与干警的年度考核、晋职晋级和各庭室年终考评、创先评优相结合,为提升案卷质量提供全面监督。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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