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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车连撞出事故 都是酒精惹的祸

  发布时间:2014-08-01 11:08:23


    俗话说“司机一杯酒,亲人两行泪”,醉酒驾车严重威胁着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许多重特大交通事故都是由于司机醉酒驾驶造成的,随着酒驾入刑,道路上因醉酒引起的交通事故比率有所下降,但还有一些人仍然醉酒驾驶,酿成事故。7月9日,陕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涉嫌危险驾驶罪造成三车连撞一人受伤的交通事故案件。

    2014年4月13日17时50分,被告人吴某某酒后驾驶车辆与卢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后,被告人吴某驾驶的车辆失控又撞上停放在花坛道牙上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其撞击碎片击中附近正在行走的路人王某某。造成王某某受伤,三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血醇检验鉴定:事故发生时被告人吴某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378.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法院认为,被告人吴某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刑法规定判处被告人吴某某犯危险驾驶罪,拘役二个月,并处3000元罚金。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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