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和完善书记员管理,提高审判质效,范县人民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书记员队伍管理、教育培训工作。
规范管理。由院书记员室对书记员进行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培训、考核、考评等事项。具体工作分配和日常管理由各业务庭单独进行,并定期向院领导反馈书记员工作情况。
明确职责。通过座谈、谈心等形式,要求书记员在具体的工作中要谨小慎微,认真负责,不能因为粗心、贪欲等因素影响案件的审理工作,甚至直接影响人民法院的形象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要求书记员除做好日常审判辅助工作外,还要参加院、庭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通过学习、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加强培训。培训包括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岗前培训包括纪律作风教育、观摩庭审、审判管理工作辅导、如何做好书记员工作等内容,主要是让书记员了解自己所要从事的工作,特别是要明确所要遵守的纪律。业务培训主要包括如何做好庭审记录、卷宗装订、信息输入等内容。在培训的同时还组织相关程序法方面的理论考试和技能考核。通过培训、考试和考核,聘用书记员不仅提升了理论水平,而且增强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高了工作效率。
关心爱护。对书记员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及时了解,协助解决,使书记员时刻感受法院大家庭的温暖,最大限度地激发其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