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干警司法为民的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集中力量解决老百姓反映强烈的“六难三案”现象,鲁山县人民法院突出搞好“五个”结合,力除“六难三案”顽疾,以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做好教育活动与改进司法作风的结合。一定程度上来讲“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都从不同层面反映了人民群众对干警在工作作风上的期待和要求。鲁山法院紧密结合以“为民、务实、清廉” 为主题的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积极督促干警将改进工作作风作为践行群众路线的“敲门砖”,开展“让当事人把话说完”、“五个一”等活动,用微笑、倾听拉近与群众的感情,用文明、规范的用语提升司法的亲和力,用热情周到的服务提高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消除衙门作风、官老爷习气,始终用笑脸将当事人迎进门,并以高效、高质的司法服务让群众感受到人民法官的温情。
做好依法办案与党风廉政建设的结合。“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直接破坏群众对司法廉洁的认知,鲁山法院将司法廉洁作为“生命线”工程,大力开展警示教育、严肃处理违法违纪行为,同时严格规范立、审、执等关键岗位和环节行为,实行对过问案件全程留痕和遇到干扰及时报告制度,为法官严格依法办案建立约束机制和制度保障。
做好司法服务平台与司法便民措施的结合。积极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将原有的立案庭、信访接待室、诉讼服务信息平台统一整合后设立诉讼综合服务中心,为群众诉讼提供“一站式”的服务,加强诉讼引导服务,同时积极探索建立网上诉讼服务中心,提供案件查询、审判流程信息、网上立案、预约立案、网上预约接访等服务;同时强化走出去的平台建设,加大巡回审判力度,把审判庭开到老百姓的家门口、把工作做到老百姓的心坎上,为群众提供快捷便利的诉讼服务,彻底消除老百姓案立难、诉讼难的心里顾虑。
做好规范执法与当事人诉讼权益保护的结合。当事人诉讼权益的有效保护是司法文明的重要体现,鲁山法院将当事人的诉讼权益保护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措施,通过集中开展规范执法年活动,严肃查处超期移送、隐性超审限等现象;加大案件评查检查力度,规范庭审程序和裁判文书制作,并制定了《鲁山法院规范执法行为实施细则》,重点针对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的工作流程予以进一步规范,充分保障当事人庭审中的诉辩权利,规范执行行为,积极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做好司法公信力与司法民主的结合。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与其诉讼参与程度有直接的关系。鲁山法院积极完善人民陪审员管理制度,探索人民观审团和社会法庭工作新机制,让人民群众参与到具体案件办理过程中来,并通过参与案件办理,提高他们对司法的理解,降低司法神秘感,放大司法宣传效果,进而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认同度和满意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