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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医生起贪心 高额回扣终获刑

  发布时间:2014-07-30 09:36:31


    医生是一个救死扶伤的高尚职业,当一名好的医生不仅要有精湛的职业技能更需要有高尚的道德情操,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可有些医生虽然有高超的医疗技术但经受不了金钱的诱惑,走上了犯罪的道路。7月8日,陕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某犯受贿罪,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

    张某某是一家公立医院的骨科副主任,多年的从医经验使他在业界有着较好的口碑,赢得了患者和同事及领导的认可,但张某某自2011年5月至2012年11月担任骨伤科副主任以来,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多次收受医疗器材公司的回扣共计21万余元,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构成受贿罪,陕县人民检察院于2014年4月21日向陕县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张某某作为医疗机构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回扣,归个人所有,其行为已经构成受贿罪,由于被告人张某某在立案前尚未接受调查时,主动到办案机关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被告人张某某自首,且在案发后追缴全部赃款,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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