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河南省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出台一系列便民、利民、爱民新举措。该院把诉讼费标准、缓减免办法、诉讼须知、风险提示、案件审理流程等相关内容在立案大厅上墙公示;进一步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办案公开、文明接待等各项制度;实现诉讼引导、咨询查询、材料收转、立案审查、司法救助等集中办理。同时,在立案大厅配备当事人使用的电脑、复印机、免费电话、饮水机、老花镜、针线包等。今年,该院为21位困难当事人缓、减、免诉讼费用共计5.6万元。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7-27 8版 梁剑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