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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邑县法院建立“四评”机制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14-07-29 15:53:04


    为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夏邑县人民法院采取多项措施,通过建立案件“四评”机制,有效促进了全院案件质量。上半年,共评查各类案件921件,其中优秀率达到90%以上,不合格案件为零。

“四评”即:业务庭初评。每月底,由各业务庭组织人员对本庭所审结案件从案件立案审查、法律文书填写和送达、财产保全措施是否得当、庭审和法律文书用词是否规范、适用法律是否准确、案卷装订是否正确等6个方面进行初评;评查组评查。从业务庭抽调骨干力量,成立六个评查组,对今年以来所有已结案件进行全面评查,做到一案一评查记录,并将查出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庭并在全院通报;重点案件评查。评查人员在做好日常评查的基础上,重点评查上诉案件、发改案件、申诉申请再审案件、举报投诉案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党组成员包案评查。在其他评查结束后,由审管办为每位党组成员分别随机抽取20件案件进行二次评查,以便党组成员充分了解案件质量情况及评查人员是否认真评查。发现应查而未查出的问题,评查人员与被处罚人员承担同等责任,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责任编辑:曹红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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