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4日上午9时,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亲自审理的5起减刑假释案件在该市某监狱内开庭审理。该中院通过官方微博同步直播“减刑假释庭”案件审理全过程,这在全省各中级人民法院中尚属首例。
“这次减刑假释案件公开审理,是在‘高墙’内开庭,但‘高墙’外网友都积极围观。”新乡中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田忠东说。
新乡市中院审判监督二庭姜新龙介绍说,此次审理的案件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关于六类应当开庭审理的减刑假释案件而展开的。该中院专设“减刑假释庭”在驻新乡各监狱内开庭审理减刑假释案件,该市5800余个此类案件将从书面审批转型为面对面公审。截至目前该中院已开庭审理了300余起减刑假释案件。
据了解,当天共审理5起减刑假释案件。其中,罪犯李某之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因服刑期间表现良好,充分审查其改造情况,听取检察机关对于减刑假释的意见,安排同监区的证人出庭作证,被刑罚执行机关建议假释或减刑十一个月。
此次庭审,共发布微博信息57条,图片15张,得到网友的积极回应和支持。截至记者发稿,当天的微博信息被转发2712次,收到评论106个,“赞”247个。
河南日报:http://newpaper.dahe.cn/hnrbncb/html/2014-07/29/content_1118468.htm?div=-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