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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县】法官“功夫”深 赡养纠纷解

发布时间:2014-07-25 18:23:49







    7月17日,河南省杞县人民法院高阳人民法庭法官冒着高温,驱车数十里,将法庭搬到辖区常寨村村头,就一起赡养案件进行现场开庭。经过一上午的耐心调解,终于化解纠纷,母子三方达成调解协议。

    今年75岁的楚老太,膝下三个子女。老伴去世后,因家务琐事发生纠纷,老人独自在村东南角两间空房生活。后来两个儿子及儿媳妇又因早年分家不公、宅基地纠纷等理由与老母亲发生争吵,儿子气愤之下让老母亲搬出房屋。无奈之下,楚老太给娘家弟弟打电话,让弟弟把自己接走。年迈而又体弱多病的楚老太多次要儿子尽赡养义务,可是均没有结果。在乡、村干部多次进行调解后,两个儿子始终达不成调解协议,老人将儿子告上法庭,要求其共同承担赡养义务。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陈明多次前往被告家中进行调解,双方就是说不到一块。看着母亲将自己告上法庭,法院还要在家门口开庭,儿子儿媳妇认为这是给他们找难堪,在乡邻面前落了面子,心情也十分激动,争着诉说自己心中的委屈和困扰兄弟多年的家务琐事。等几人将家务事说得差不多时,陈明耐心而又严肃地对被告讲尊老爱幼的民族传统,讲赡养方面的法律规定。随着法官娓娓道来,被告的嗓门渐渐都低了下去。经调解,两个儿子每年给老人生活费1876元,于中秋节前夕一次性付清。协议达成后,法官还跟着楚老太来到其以前居住的房屋内进行查看,让儿子儿媳妇帮助老人收拾房屋,便于以后生活。

    图①:庭审现场。

    图②:对被告做调解工作。

    图③:书记员耐心指点老人在协议书上按手印。

    图④:在查看老人所居住房屋路途中法官搀扶楚老太。

    图⑤:现场查看楚老太所居住房屋。

                                            文章出处:人民法院报2014-7-22 4版 李 冰 文/图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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