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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中院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研究室工作

  发布时间:2014-07-25 16:29:16


    针对当前中基层法院研究室工作面临的新问题、新情况,南阳中院通过调研发现,中基层法院研究室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和困难:一是对研究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个别法院领导对新形势下研究室工作的基础性地位和重要作用认识不足,对研究室工作重视不够。部分法院研究室同志不善于争取领导重视,不善于协调内外关系,调研组织、管理、协调作用得不到有效发挥,工作效果不好。二是研究室人员配备不能适应工作需要。部分法院研究室 “选不来人、留不住人”现象十分严重。很多基层法院除了主任外就只有1-2名同志负责调研、案例、司法改革工作,工作头绪多,兼顾起来难度大。三是研究室工作的激励保障机制还不到位。不少法院其他部门同志认为调研等工作就是研究室同志的事,与自己无关,参与调研热情不高。部分法院没有落实专项调研经费制度,调研成果转化的物质奖励机制缺失,不能保证重点调研课题、学术讨论工作的系统、规范运行。

    针对上述问题,南阳中院召开专题会议,采取四项措施扎实做好研究室工作。一是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大局开展重点课题研究。按照中央政法会和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结合南阳法院实际,在全市法院确定了14个重点调研课题,力争理论上有突破,实践上形成好的亮点、品牌,使课题写作真正能够发挥实效,促进法院全面深化改革。二是紧密结合审判实务开展群众性调研。充分利用好全院性理论研讨会这一平台,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好群众性调研活动。在研讨规模、研讨层次上进一步提升,鼓励采用多媒体展示方式,引导论文作者进行主题发言而不仅仅是宣读论文,增进全体干警的调研意识,实现广大法官从单一办案到实务与研究并重的转变。通过组织好学术讨论会和重点调研课题写作,挖掘、培养一批具有调研潜力的法官更多地参与到调研工作中来。三是以统一司法适用为目标开展案例指导工作。引导各业务庭主管领导不仅要把案例工作当作研究性工作,更要把它作为重要的业务工作抓紧抓好。重点加强对新法新解适用案例的挖掘,组织若干法院发挥各自优势进行联合写作,开展专题性申报。同时,加强案例规范化建设,建立能够体现案件类型、裁判要点等检索项的案例编报台账,为未来建立南阳法院分类案例库打下基础。四是以加强重点作者梯队建设为中心做好学术讨论组织工作。对近3-5年进院的法律专业人员尤其是研究生要求每年必须完成一篇学术讨论会论文,把它作为一项硬约束,纳入法官个人绩效考核,并作为年度评先评优、晋级晋职的必要条件。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对重点作者的保障、激励机制,从法官个人绩效考评、独立创作时间、图书资料费补助、物质奖励等方面予以明确,确保更多优秀同志参与论文创作。

责任编辑:张凯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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