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郸城法院发挥职能多措并举确保司法公正

  发布时间:2014-07-25 10:49:02


    郸城县人民法院结合自身实际,针对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在采取硬性措施认真切实加以整改规范的基础上,多措并举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主动接受广大人民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各项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以达到“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之目的。

    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法院的窗口形象。严格落实当即立案、预约立案、节假日立案、邮政立案、巡回立案、特殊立案、首位负责立案、诉讼指导、司法救助、风险告知10项立案便民措施。对符合立案条件、手续齐备的当事人,当即立案,随时发送受理案件通知书,彻底解决立案难问题。

    推行“阳光审判”,杜绝暗箱操作。将审判活动最大限度地置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外,所有案件都要做到立案公开、庭审公开。对那些争议不大的纠纷案件当即受理,当场调解。对重大、疑难的涉法信访案件,除实行“五定一包”责任制外,院长必需亲自处理,成为第一责任人。

    实行干警八小时外监督举报制度。凡干警八小时外节假日外地旅游、探亲访友,参加社团组织,本人及家庭成员与他人发生重大纠纷,参加庆典活动,或家属经商等重大事项,参与赌博、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吃请、参加由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邀请到歌舞厅、夜总会等营业性娱乐场所活动、接受有色情内容服务等违法违纪行为的所有活动,当事人及社会各界人士均可举报。

    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保障当事人用最少的诉讼成本,实现自己的权利,彻底从诉累中解脱出来,彻底摒弃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推诿、扯皮”等群众深恶痛绝的办事作风,提倡微笑服务。杜绝久拖不立、久拖不结、久拖不执案件,做到无超审限案件和超期羁押案件。

    强化案件流程管理,实行繁简分流。对立案、庭前准备、开庭审理合议、调解、裁判、文书制作、执行、归档等工作步骤、具体内容和要求,提出具体操作指南,明确具体时限,充分发挥简易程序快速、便捷、经济的特点,缩短办案周期;坚持“立案调、庭前调、开庭调、执行调”和借助社会力量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方法,运用调解手段,尽量调解结案,及时化解民间矛盾纠纷。

责任编辑:赵艳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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